离婚时夫妻共同产权房屋的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来源:作者:
相关文章
企业宗旨
南京婚姻律师网是南京苏商律师事务所主办的综合性法律服务平台和门户,欢迎社会各界人事通过该平台和门户,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共同为国家的法制发展,贡献自己的才智和劳动。
热点文档
·离婚案件中公司(企业)股权等财产权益的处
·如何确认婚姻家庭中的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
·离婚时住房的如何处理
·离婚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保险金的
·离婚时仍处在有效期内的家庭财产保险合同如
·离婚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各种人身保险
·离婚时仍处在保险有效期内的各种人身保险合
·离婚时夫妻双方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
·离婚时军人所得的复员费等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要点分析
·如何确认婚姻家庭中的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
·离婚时住房的如何处理
·离婚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保险金的
·离婚时仍处在有效期内的家庭财产保险合同如
·离婚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各种人身保险
·离婚时仍处在保险有效期内的各种人身保险合
·离婚时夫妻双方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
·离婚时军人所得的复员费等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要点分析
随机文档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
·区分遗产同家庭共有财产
·离婚时住房的如何处理
·买断工龄款是否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军人所得的复员费等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夫妻双方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
·离婚时以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投资的企业
·对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
·离婚后分割所得的房产如何办产权变更手续
·离婚财产分割要点分析
·区分遗产同家庭共有财产
·离婚时住房的如何处理
·买断工龄款是否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军人所得的复员费等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夫妻双方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
·离婚时以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投资的企业
·对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
·离婚后分割所得的房产如何办产权变更手续
·离婚财产分割要点分析
业务联系
律所地址: 中国江苏南京广州路1号易发大厦十层
邮 编: 210008
电 话: 025-58813299 13260771866
传 真: 025-51862295
邮 箱: nj86510@hotmail.com
邮 编: 210008
电 话: 025-58813299 13260771866
传 真: 025-51862295
邮 箱: nj86510@hot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