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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理解夫妻计划生育义务?

答:《婚姻法》第16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首先,计划生育是夫妻的法定义务。国家用法律形式将计划生育确定为夫妻双方的法定义务,它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育龄夫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政策和法规生育子女,不得计划外生育。夫妻一反违背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种将计划生育的义务片面地理
 
解为属于妻子但方面责任的做法是错误的。2002年我国颁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7条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二,实行计划生育,必须破除传统的生育观念,即破除“重男轻女”、“多子多福”、“养儿防老”、“只有男孩才能传宗接代”的传统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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