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您的位置:主页>离婚问题>离婚法律咨询问答>文章内容

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

  立约人: 

  张夫:(性别、年龄、民族、单位、住址) 
  张妻:(性别、年龄、民族、单位、住址) 
  张子:(性别、年龄、民族、单位、住址) 
  张女:(性别、年龄、民族、单位、住址) 

见证人: 

  高某某,陕西邦维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某某,陕西邦维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夫、张妻夫妇与子女张子、张女一直共同生活,现张子、张女均已结婚,各立约人均表示愿意分家析产,各立门户。经协商,共同签订以下分产协议,以供遵守。 

  一、张夫、张妻夫妇与张女一起生活。 

  二、现小院平房6间,其中北房2间供张夫、张妻夫妇居住。东房两间归张子,西方两间归张女,庭院共用。 

  三、家具及家用电器:索尼彩电、海尔冰箱归张子。洗衣机、组合衣柜、沙发归张女。 

  四、存款6万元,由张子分得2万,张女分得2万,其余2万留张夫、张妻夫妇自用。 

  五、张夫、张妻夫妇如遇重病或其它意外,由张子、张女共同负担。 

  六、其它(略) 

             立约人: 

                 张夫:(签字)     
                 张妻:(签字)     
                 张子:(签字)     
                 张女:(签字)     
  
             见证人: 

                 律师高某某:(签字)  
                 律师王某某: (签字)   

                陕西邦维律师事务所(盖章)  

                     年  月  日  



来源:作者:
相关文章
企业宗旨
  南京婚姻律师网是南京苏商律师事务所主办的综合性法律服务平台和门户,欢迎社会各界人事通过该平台和门户,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共同为国家的法制发展,贡献自己的才智和劳动。
热点文档
随机文档
业务联系
律所地址: 中国江苏南京广州路1号易发大厦十层
邮  编: 210008
电  话: 025-58813299 13260771866
传  真: 025-51862295
邮  箱: nj86510@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