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制裁
为了避免夫妻一方的财产权受到损害,惩戒不当得利的一方,新《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为了增加审判的可操作性,《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又规定:“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对制裁措施作了具体的规定:“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同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总之,修改后的《婚姻法》与《民事诉讼法》结合起来,加大了对恶意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制裁。
(深圳离婚网 WWW.FQ101.编缉)
来源:作者:
相关文章
企业宗旨
南京婚姻律师网是南京苏商律师事务所主办的综合性法律服务平台和门户,欢迎社会各界人事通过该平台和门户,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共同为国家的法制发展,贡献自己的才智和劳动。
热点文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
·离婚时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分居期间所负债务在离婚时的处理
·夫妻个人债务
·房产证只写一方或子女名字离婚时的处理
·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反悔而起诉的处理
·离婚时房改房应按市场价分割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
·为继女存钱离婚怎么分 ?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
·离婚时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分居期间所负债务在离婚时的处理
·夫妻个人债务
·房产证只写一方或子女名字离婚时的处理
·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反悔而起诉的处理
·离婚时房改房应按市场价分割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
·为继女存钱离婚怎么分 ?
随机文档
·法院能否强迫原告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
·如何制作离婚案件的财产清单
·离婚时住房公积金可以依法分割
·人民法院判处离婚有哪些规定
·常见财产隐匿方式对策
·离婚双方都要孩子怎么办
·离婚财产分割三大焦点
·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
·如何制作离婚案件的财产清单
·离婚时住房公积金可以依法分割
·人民法院判处离婚有哪些规定
·常见财产隐匿方式对策
·离婚双方都要孩子怎么办
·离婚财产分割三大焦点
·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
业务联系
律所地址: 中国江苏南京广州路1号易发大厦十层
邮 编: 210008
电 话: 025-58813299 13260771866
传 真: 025-51862295
邮 箱: nj86510@hotmail.com
邮 编: 210008
电 话: 025-58813299 13260771866
传 真: 025-51862295
邮 箱: nj86510@hot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