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由谁抚养
根据我国婚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不管离婚后子女由谁抚养,另一方都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份或者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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